债务和产权问题!
答案:2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1 01:16
- 提问者网友:放下
- 2021-01-31 08:42
父母给成年子女购买的房子,房屋登记都是子女的名字,当时子女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几年后,父母生意失败 ,欠有外债,请问子女的房子在法律上 有没有规定需要拿来抵外债? 跪求专业人士解答,不甚感激!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旧脸谱
- 2021-01-31 09:38
法律上没有类似规定,因为子女并非是继承,也就不存在要承担债务的问题。父母的行为可以认定为一种赠予,赠予是不给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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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独行浪子会拥风
- 2021-01-31 11:01
这个房子不能拿。从法律意义上严格说这个房子不是你表叔的也不是你舅舅的,至少房子还有部分产权是银行的!而且你应该知道经济适用房是有很多限制规定,另外还有经过三年后才能过户。说这些,你应该可以判断其中的风险了吧?
现在欠钱的是你舅舅,房子又是你表叔的,也不能和你舅舅打官司把房子判给你,再加上经济适用房的问题,建议你不能拿这个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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