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在物流公司做司机,公司是哥哥开的,车子是弟弟买的。我是老板弟弟的司机,我的工资是老板弟弟发的。从我上班的第一天就在这个物流公司。公司和老板弟弟都没有给我签劳动合动,因为老板弟弟没有营业执照,我到劳动仲裁把物流公司告了,我想问的就是,我告物流公司对吗。
劳动仲裁受理了,我想问的是,我告物流公司对吗。开庭是他哥哥出的庭。
他哥哥说车子不是他的,我不是他公司的人,我不应该告他们公司。我想问的是我算不算他们公司里面的工人。要是支付双倍工资应该由物流公司来付,还是由老板的弟弟来付这个钱呢。
还有一点就是劳动仲裁问他哥哥愿不愿意调解,他哥哥回答说不愿意。然后劳动仲裁告诉我们双方让我们回去等通知。我想问的是,他哥哥不愿意调解。
他哥哥要上诉,我是要等到劳动仲裁出了结果以后,他哥哥才能上诉,还是没有劳动仲裁结果他哥哥就能上诉呢。我在说一点就是老板弟弟没有出庭。
1、劳动仲裁结果出来前,任何人都不可能到法院诉讼。即使哥哥表示不愿意调解,也要等到仲裁的裁决书出来,仲裁庭要你们回去等就是等裁决书的下达。裁决书下达后,不服裁决才能到法院诉讼。
2、你把哥哥作为仲裁的被申请人是对的,如果按哥哥的说法要把事情推给他弟弟,那他弟弟不光要承担与你形成劳动关系的责任及赔偿,还要承担非法经营的法律责任,因为就想说的弟弟没有营业执照,到了哥哥还是要承担连带责任。
3、哥哥如果要到法院诉讼,会找律师咨询,上述对他弟弟不利的事实律师肯定会告知他们,他敢不敢上诉还得打个问号。
4、所以,你就等裁决书出来,如果对你不利,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快到法院起诉,诉讼的要点就是这哥弟俩的连带责任,特别是弟弟的非法经营,或者至少属于弟弟以个人的名义承包了哥哥公司的某项业务,它们存在业务承包关系。
5、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和九十四条的规定,双方都有不可推脱的责任。条款规定如下:
第九十三条 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四条 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如果裁决是公平的,可以自生效以后要求他们按裁决执行,否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首先你告物流公司是对的,因为你的工作内容是为物流公司运输货物,物流公司和他弟弟的合作是他们之间的合作关系,跟你没有关系,你只要证明你是帮他弟弟开车的,而他弟弟又是帮物流公司拉货的就行了,不过为了规避风险,我会建议你把他弟弟列为共同被告。也就是说两个一起告,不管他们之间怎么扯总有个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