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父母结婚前给我买的为了报销取暖费婚后改了她的名离婚是孩子和房子判给了我,几年后她还有权要回吗
答案:5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3 20:42
- 提问者网友:不要迷恋哥
- 2021-02-03 03:48
结婚的前4年爸爸妈妈就给我买了一套住房,婚后为了报销取暖费改了对方的名,离婚时房子和孩子判给了我,几年后她还有权利要回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逐風
- 2021-02-03 05:08
判都判了,你还怕啥。法院不会对自己的判决不认账的,除非他想扇自己的脸。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渡鹤影
- 2021-02-03 08:41
按理说房子的所有权是她的,她应该有权利要。
- 2楼网友:笑迎怀羞
- 2021-02-03 07:55
单位以房子不是我名字不给报销取暖费,合理吗?
合理。下回交包烧费得时候,要求收据上写你的名字就好了。
我去年的取暖费没报销,今年能补报吗?
以前的不能补了,单位报销本年的包烧费,就一个多礼拜时间,逾期不受理。
- 3楼网友:醉吻情书
- 2021-02-03 06:30
没有权利拿回来了,判决书就是确权书,但是如果你一直不办理房产证的话,如果她把房子卖给他人,而他人不知情的话,出于保护第三人的权益,你是不能够再请求拿回该房子的。
- 4楼网友:不如潦草
- 2021-02-03 05:27
法院不是已经判给你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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