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南京该如何申请?有网友晓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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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10-08 00:14
- 提问者网友:呐年旧曙光
- 2021-10-07 04:37
经济适用房南京该如何申请?有网友晓得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醉吻情书
- 2021-10-07 06:16
1.人均面积30平方米一下;
2.全家只有这一套住房;
3.全家收入总和不超过市统一限度。
4.房子评估价格在15万以下
2.全家只有这一套住房;
3.全家收入总和不超过市统一限度。
4.房子评估价格在15万以下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空山清雨
- 2021-10-07 08:21
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供应细则》:夫妇一方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满两年,家庭人均月收入在460元以下,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8平方米(含)以下条件的家庭方可申请购买。按南京市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须经本人申请,区房改和市房办初审,且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等程序方可购订。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 2楼网友:神的生死簿
- 2021-10-07 06:52
2015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一、南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需符合下列情形:
1、具有本市市区城市的常住户口已满5年;
2、家庭人均月收入1000元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二、除申购家庭夫妇外,下列家庭成员可以作为分摊家庭收入的人口:
1、与申购家庭夫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2、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子女;
3、在外地读书的未婚子女。
三、除申购家庭夫妇外,下列人员可以作为分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的人口:
1、共同居住的他处无住房的近亲属及其家庭成员;
2、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子女;
3、在外地读书的未婚子女;
4、原同户籍的劳教或服刑人员。
四、下列房屋应当认定为申购家庭的住房:
1、家庭成员的私有房屋;
2、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有房屋;
3、现实际居住的父母或者子女的房屋;
4、因离婚失去自有、共有住房(含承租公有住房)不满2年的;
5、家庭成员转让或被拆迁不满5年的自有、共有住房(含承租公有住房);
6、已购买或已拆迁安置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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