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担任工程师一职,并负责公司的管理及业务工作。因个别原因离职,可公司以我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理由,扣押了我部分工资,并限制我3个月内不能做同行业的工作,可我并没有跟公司签订类似的合同。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法律上有这样的规定吗?
公司管理人员离职
答案:4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8-17 11:33
- 提问者网友:人生佛魔见
- 2021-08-16 19:31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妄饮晩冬酒
- 2021-08-16 19:49
与公司签了合同,你先毁约,那就要赔偿公司的损失,由于你的工作职位以掌握了公司许多资源,所以才要求你这一点点的,不过分了!在法律上也是行得通的,如果真上法庭明算帐,赔偿得更多也很正常!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一叶十三刺
- 2021-08-16 22:32
媒体介入
- 2楼网友:蕴藏春秋
- 2021-08-16 21:41
那要看 你做事的公司是私企还是国企了。私企的话会有这样的事情。因为这是不符合合同法的。你并没有跟公司签订类似的合同,这算是公司的违规。你可以去相关部门咨询下,如果是公司不合理你可以通过协商或是法律途径解决工资问题。总之是不合法的,你要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大明互助团队真诚为您解答,祝您愉快!希望您在满意的答案上选择“采纳”☆⌒_⌒☆"!
- 3楼网友:琴狂剑也妄
- 2021-08-16 20:21
不合法,没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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