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放小区楼下 早上起来发现车没了!有保安看守的情况下 车怎么会掉
焦点:停车费我当时只交了3个月的 也是8.9.10月 正好现在的11月 我好没得急去交纳费用 也就是现在我还是未交纳停车费的情况 车掉就掉了
物管费是按时交纳的 请问:我这种情况 可以向物管索陪吗?他们有责任吗?
请详细回答 有有关法律条文依据没? 急急急
车放小区楼下 早上起来发现车没了!有保安看守的情况下 车怎么会掉
焦点:停车费我当时只交了3个月的 也是8.9.10月 正好现在的11月 我好没得急去交纳费用 也就是现在我还是未交纳停车费的情况 车掉就掉了
物管费是按时交纳的 请问:我这种情况 可以向物管索陪吗?他们有责任吗?
请详细回答 有有关法律条文依据没? 急急急
要看你与物管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中如何约定,一般的物管都不对失窃负责,具体请参看《物业管理法》。
这样说吧,如果不是有监控设备的小区(那种小区收费都很高,而且在物管合同中有约定),发生失窃一般是不负责的。听起来很不合理,实际情况就是这样。你可以找物管,但是物管公司是不可能赔偿你的,现实生活中这种争议很多,最后要么是赖掉一点物管费
应当首先看你们缴纳停车费的交易习惯。因为这些费用的缴纳未必是月初。有的是先享受服务再缴纳费用,有的是先缴纳费用在享受服务。一般的存车也是先存,后交钱嘛。先看你们约定的交钱的期限是什么时候。然后再考虑宽限期。这就比如上网、电话等类似服务,假如你应该20日交钱,那可能你月底交也都行,而且还有可能下月到十号你还能使。等到缴费的期限加上宽限的期限等时期都过了,那才是真正终止合同了。
因此,你还应该再叙述清楚一下
本来如果是在10月份之前丢掉的话,那么物业管理的合同是可以让您得到一定的补偿的。
但是如果您刚好在这个月没有交管理费,那么他们就没有义务帮您看车了。
所以说除非你们的合同里面约定了有缴费的宽限期,要不然您很难得到补偿的。
要看跟物业之间的协议,物业可能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具体你可以去110网问问律师的意见
如果小区有专门的停车场,车辆丢失一般由车主本人承担责任,如果没有专门的停车场,该小区物业如果设立有监控设备,那么该物业公司只承担一部份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