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告赔偿20800元,2责成被告出具车辆购买票,三某某车辆的经营广告归原告所有。法院,20800元收了320元诉讼费按道理是对的,但后两项又收了200元,说两个非财产200元,我说两个是一个案子应是非财产每件100元。最后还是交了520元,我知道那个诉讼争议可以过后提出异议,异议有法院领导作出是否成功。现在我很恼火,不是说法官,是说那些立案的人很会叼难人,【只是说某些法院门难进脸难看】,又一次我受行政处罚,我下午就到法院,他们说叫我明天来说当天不可以,在我发毛以及给书给他们看他们才服。现在有个立案的人跟我有纠纷,200元也是说硬受的,且以前也有过几次不愉快,如果多收了,我就连以前受到不愉快到处去上级法院反应某人。
最后问下民事诉讼多收了钱吗/不过非财产好多人也是接触少不知道,律师大人你们知道吗?
江西的诉讼。
法院是否多收了诉讼费
答案:2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5 13:16
- 提问者网友:风月客
- 2021-02-15 07:38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猎心人
- 2021-02-15 09:03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关于诉讼费用的负担明确规定:“《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对原告胜诉的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人民法院应当将预收的诉讼费用退还原告,再由人民法院直接向被告收取,但原告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被告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强制执行。”由此可见,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十五日内主动对诉讼费用进行结算,对多收的费用应予退还。判决被告承担的案件受理费应由人民法院直接向被告收取,拒不交纳的,可以强制执行。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污到你湿
- 2021-02-15 10:29
申请
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因你院某某号判决书已生效,判决书主文第某项约定二审诉讼费7778元退还我公司,先申请退还。
(公章)
2009年某月某日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