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右手中指末节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工伤鉴定评定为未达到工伤等级,请问评定是否合理?难道劳动能力鉴定手指骨折不能算伤残等级。希望资深人士或律师能好心替我一解疑惑,我是应该继续申请复查,还是放弃!毕竟,手指骨折了,一点赔偿没有而且以后手指肯定达不到以前的灵活与劳动力,这令我在担心之于又对此结果有点不甘。因此,希望哪位能帮忙,替我指一条正确的路,是放弃亦或复查。在此,感激不尽!
希望还能有人能进一步补充,我会时时关注的。(夜班,白天休息。)
工伤右手中指末节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工伤鉴定评定为未达到工伤等级,请问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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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25 22:39
- 提问者网友:谁的错
- 2021-02-24 22:18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青灯有味
- 2021-02-24 23:12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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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山河有幸埋战骨
- 2021-02-25 01:44
建议等伤情稳定后申请复查。
- 2楼网友:妄饮晩冬酒
- 2021-02-25 01:33
朋友,我国法律个规定,工伤赔偿标准还要根据地方的生活标准来定!发达地方要多一些
- 3楼网友:封刀令
- 2021-02-25 00:08
根据具体的案情而定 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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