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保护是终身的吗?遇到侵权如何维权?
答案:1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3 14:40
- 提问者网友:十年饮冰
- 2021-01-22 18:22
我2009年将自己的创意设计美术作品在国家著作权保护中心申请了自然人著作权保护,并在当年公示期满无意义的情况下,领取了著作权保护纸质文书,请问律师先生,我的著作权保护是终身的吗?如果有人或单位与我的设计雷同,并应用商业盈利用途,算对我的侵权吗?如果是,我也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谢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英雄的欲望
- 2021-01-22 19:12
你好,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是永久性 的,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这项规定表明,不仅在作者生前,而且在作者去世以后,法律永远禁止非作者强行在作品上署名、删除作者署名、擅自对作品进行修改(包括对作品标题的修改)以及对作品进行有悖作者原意、有损作者声誉的歪曲和篡改的行为。另外,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根据这项规定,在作者生前及其死亡后50年的保护期内,作者的发表权以及《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中所赋予著作权人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违背著作权人的意愿发表作品;除法律有专门规定的以外,任何人使用作品,都必须得到著作权人的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否则,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有第三人侵权并且证据确实充分,你可以收集证据依法起诉维权,如果解决了你的疑问,请好评,万事如意。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案件处理依据,具体情况网上说不清楚,不要追问,请在线下委托当地律师处理,自己擅自处理案件后果自负。
只接听本地电话,外地当事人见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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