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公司的出资人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对错
答案:2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2 14:57
- 提问者网友:了了无期
- 2021-03-02 09:44
1.[判断题]设立公司的出资人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对错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西岸风
- 2021-03-02 10:06
参考答案:错错参考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根据规定,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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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琴狂剑也妄
- 2021-03-02 11:09
好好学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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