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辞职,要求服务期未满的赔偿违约金五万,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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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4-08 09:44
- 提问者网友:容嬷嬷拿针来
- 2021-04-07 15:08
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辞职,要求服务期未满的赔偿违约金五万,合法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风格不统一
- 2021-04-07 16:44
是否合法需要根据你与用人单位的具体关系来看,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只有以下两种情况适用违约金:
【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所以,除了上面这两种情况,你都不必支付违约金。
【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所以,除了上面这两种情况,你都不必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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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低音帝王
- 2021-04-07 17:55
服务期违约金是合法的,你当时参加公司培训的时候和公司签订了服务期合同,服务器违约金等于你培训的费用除以约定的服务年限乘以你未按照约定完成的服务期限。追问没培训就签的这个合同啊,是事业编制的合同 说有五年服务期追答这种违约金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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