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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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01 05:37
- 提问者网友:浪荡绅士
- 2021-02-28 18:19
如何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往事隔山水
- 2021-02-28 19:34
“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鼓励人才弘扬奉献精神。”
在我们关注高校和科研院所有了更大的自主权、领军人物有了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提高的同时,却不要忽视高校的自主权、领军人物的财务支配权都是在“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下进行的。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则是“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具体分配政策之一。而享受到“知识价值”的科研人员也仅仅是一部分,仅仅是科技研究者才能通过科研成果转化获得专利进入市场,实现知识价值。而其他从事基础研究和人文社科研究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如何获得“知识价值”呢?
高校教师的知识价值体现在知识传播和知识创新两个方面。知识传播可以体现在教师教学方面,其价值体现主要是教师的工资。
知识创新主要体现在科研方面,包括人文学科研究、基础科学研究、科技创新。科技创新的价值体现目前已经比较明确,就是通过成果转化提高科研人员在转化收益中的比例,其价值可以体现在成果转化上面,用市场体现科技创新的价值。
但是人文学科研究和基础科学研究中的知识传播价值和知识创新的价值在当前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的收入中却还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
首先,教师传播知识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工资,而当前工资中对教师影响最大的就是职称工资。职称工资既不符合按劳分配的原则,又不符合体现知识价值的导向。因为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如果没有诸如评聘职称等制度性干扰的前提下,其知识传播的能力随着时间的增长会逐步增加。所以高校教师的工资待遇如果体现知识在传播中的价值,只需要按照教龄长短增加教师工资即可。至于教授职务则更多的是一个岗位,其肩负着除了知识传播之外还有课程建设等额外工作,这里可用按劳分配的原则来制定其收入。
由此可见,如果要体现高校教师在教学中的知识价值,需要改变当前以职称为主的工资分配制度。这个问题不仅仅需要给高校更大的自主权,还需要在更大的范围内形成共识。
其次,教师知识创新主要体现在写学术论文和著书立传,科技类知识创新除了上面两种方式之外更需要注重的是成果转化。但是在当前的职称评聘和科研评价体系中,教师发论文和出书成为教师提高收入的必要条件,以至于期刊和出版社版面供不应求,教师知识创新反而需要给出版社缴纳不菲的版面费和刊号费用,教师知识创新的价值不仅仅无法得以彰显反而成为了“负价值”。而科研经费管理中允许报销版面费和刊号费更是助长了“知识负价值”的漫延。以至于知识创新“水货”泛滥。昔日我们用“鱼目混珠”来形容科研中造假现象,现在却是“珠混鱼目”,想找一本好书何其困难。
显然要想使得教师和科研人员在人文社科和基础理论研究中获得知识价值收入,则需要教师职称评聘中的不合理条件,从根源上断绝出版社从版面费和刊号费中获利,让教师创造的知识真正面对市场的检验,同时教师的稿费也算是知识创新的不不菲收入。
当然还需要改变当前科研项目审批制度,杜绝项目主持人把科研经费当做个人收入,廉价甚至无偿使用其他教师和研究生的劳动。科研人员在项目中的劳动也是一种知识价值体现。
总的来说,要想在高校和科研院所中实行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制度,教师的职称评聘制度、科研项目审批制度、项目经费使用制度都需要进一步的改革,甚至推倒。我们不能仅仅看到具体的科技成果转化才认为知识是创新是有价值的,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出书立传也是一种价值体现。但是这些最好都需要经过市场的检验才是,把出书写文章当做教师和科研人员的另外一项知识价值体现的途径。
在我们关注高校和科研院所有了更大的自主权、领军人物有了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提高的同时,却不要忽视高校的自主权、领军人物的财务支配权都是在“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下进行的。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则是“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具体分配政策之一。而享受到“知识价值”的科研人员也仅仅是一部分,仅仅是科技研究者才能通过科研成果转化获得专利进入市场,实现知识价值。而其他从事基础研究和人文社科研究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如何获得“知识价值”呢?
高校教师的知识价值体现在知识传播和知识创新两个方面。知识传播可以体现在教师教学方面,其价值体现主要是教师的工资。
知识创新主要体现在科研方面,包括人文学科研究、基础科学研究、科技创新。科技创新的价值体现目前已经比较明确,就是通过成果转化提高科研人员在转化收益中的比例,其价值可以体现在成果转化上面,用市场体现科技创新的价值。
但是人文学科研究和基础科学研究中的知识传播价值和知识创新的价值在当前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的收入中却还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
首先,教师传播知识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工资,而当前工资中对教师影响最大的就是职称工资。职称工资既不符合按劳分配的原则,又不符合体现知识价值的导向。因为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如果没有诸如评聘职称等制度性干扰的前提下,其知识传播的能力随着时间的增长会逐步增加。所以高校教师的工资待遇如果体现知识在传播中的价值,只需要按照教龄长短增加教师工资即可。至于教授职务则更多的是一个岗位,其肩负着除了知识传播之外还有课程建设等额外工作,这里可用按劳分配的原则来制定其收入。
由此可见,如果要体现高校教师在教学中的知识价值,需要改变当前以职称为主的工资分配制度。这个问题不仅仅需要给高校更大的自主权,还需要在更大的范围内形成共识。
其次,教师知识创新主要体现在写学术论文和著书立传,科技类知识创新除了上面两种方式之外更需要注重的是成果转化。但是在当前的职称评聘和科研评价体系中,教师发论文和出书成为教师提高收入的必要条件,以至于期刊和出版社版面供不应求,教师知识创新反而需要给出版社缴纳不菲的版面费和刊号费用,教师知识创新的价值不仅仅无法得以彰显反而成为了“负价值”。而科研经费管理中允许报销版面费和刊号费更是助长了“知识负价值”的漫延。以至于知识创新“水货”泛滥。昔日我们用“鱼目混珠”来形容科研中造假现象,现在却是“珠混鱼目”,想找一本好书何其困难。
显然要想使得教师和科研人员在人文社科和基础理论研究中获得知识价值收入,则需要教师职称评聘中的不合理条件,从根源上断绝出版社从版面费和刊号费中获利,让教师创造的知识真正面对市场的检验,同时教师的稿费也算是知识创新的不不菲收入。
当然还需要改变当前科研项目审批制度,杜绝项目主持人把科研经费当做个人收入,廉价甚至无偿使用其他教师和研究生的劳动。科研人员在项目中的劳动也是一种知识价值体现。
总的来说,要想在高校和科研院所中实行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制度,教师的职称评聘制度、科研项目审批制度、项目经费使用制度都需要进一步的改革,甚至推倒。我们不能仅仅看到具体的科技成果转化才认为知识是创新是有价值的,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出书立传也是一种价值体现。但是这些最好都需要经过市场的检验才是,把出书写文章当做教师和科研人员的另外一项知识价值体现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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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妄饮晩冬酒
- 2021-02-2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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