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到这个问题了,想请专业人士指点迷津.
本人于今年4月1号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通过了也正常工作到现在.但是做到11月份17号突然无缘无故打电话来说次日不用去上班以卖场无生意我达不到公司指标为由要与我解约.无提前30日书面通知.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 这样用人单位就是违法解约劳动合同了。需怎样赔偿? 按照平时发放工资的话月薪是2275元.这样公司需赔偿多少违约金给我?恳请专业人士为我计算一下..谢谢了~~~~~~
最近遇到这个问题了,想请专业人士指点迷津.
本人于今年4月1号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通过了也正常工作到现在.但是做到11月份17号突然无缘无故打电话来说次日不用去上班以卖场无生意我达不到公司指标为由要与我解约.无提前30日书面通知.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 这样用人单位就是违法解约劳动合同了。需怎样赔偿? 按照平时发放工资的话月薪是2275元.这样公司需赔偿多少违约金给我?恳请专业人士为我计算一下..谢谢了~~~~~~
首先,公司的做法不合理。试用期的2个月包括在劳动合同中,不应该减掉。应计算在内。具体赔偿数额,你自己根据一下法律规定计算一下。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赔偿金的计算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3、按上述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