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公告2017年第16号规定适用向境外企业开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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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19 00:13
- 提问者网友:玫瑰园
- 2021-02-18 04:18
国税公告2017年第16号规定适用向境外企业开票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妄饮晩冬酒
- 2021-02-18 04:49
否适用。
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
可见,该公告只在国内适用。
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
可见,该公告只在国内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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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往事隔山水
- 2021-02-18 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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