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是在2008年11月10号交的首付,今年5月让我去银行办按揭,但到现在还没通知我还款,房产证的钱也是5月份交的,但还没给我。今天售楼部的人打来电话通知我去退房,我不想退,但我不知道我的要求是否合理,我的权益是否能得到保护,请大家帮帮我。
还有就是我有购房合同,有付款凭证,就是没房产证。合同上说了2点,第一点就是双方任何一方单方面违约的,要按总房价的5%陪违约金。附件上又说任何一方以不正当理由违约的,按总房价的20%陪。我不懂法律,我能要求他按20%赔偿吗?
我的房子是在2008年11月10号交的首付,今年5月让我去银行办按揭,但到现在还没通知我还款,房产证的钱也是5月份交的,但还没给我。今天售楼部的人打来电话通知我去退房,我不想退,但我不知道我的要求是否合理,我的权益是否能得到保护,请大家帮帮我。
还有就是我有购房合同,有付款凭证,就是没房产证。合同上说了2点,第一点就是双方任何一方单方面违约的,要按总房价的5%陪违约金。附件上又说任何一方以不正当理由违约的,按总房价的20%陪。我不懂法律,我能要求他按20%赔偿吗?
让你退房的原因是什么?这是最关键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