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的增值税发票可以开具红字发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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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12 14:06
- 提问者网友:相思似海深
- 2021-02-12 02:31
当月的增值税发票可以开具红字发票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玩世
- 2021-02-12 04:08
当月的增值税发 票发现开票有误,可收回发 票联、抵扣联作废处理,再重新开具正确的发 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 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 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 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 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 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 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 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 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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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天凉才是好个秋
- 2021-02-12 05:03
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 :你准备的资料:
1。准备开红字发票与抵扣联的复印件。
2.。收此发票公司的一个说明,并且加盖公章(一定要是公章),此说明为何退票,如品名不对,数量不对等。
3。你从你公司开票电脑里打出申请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此表要输入原发票的号码等,你分别输入就行),并用u盘导出。
你带上以上的资料,去你的税务局,交给柜面,税务局会打出一个通知单,你凭此通知单就可在你电脑里开红字发票了,开票时用你的增票,左上角有一个“负数”,你点一下,会要你输入通知单的号,你输入后原发票就调出了,也就是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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