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份“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科目没有计提,在10月份是否可以补提?
答案:6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6-03 19:57
- 提问者网友:王者佥
- 2021-06-03 17:05
2009年9月份“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科目没有计提,在10月份是否可以补提?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洎扰庸人
- 2021-06-03 17:54
可以的。直接在摘要里写计提9、10月所得税就可以了或做两笔,九月补提的一笔,十月计提的一笔。你们是每个月计提一次的吧?其实可以一个季度计提一次,现在不都是季度申报吗?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未来江山和你
- 2021-06-03 22:34
没有问题的,只要是当年的就可以。
- 2楼网友:封刀令
- 2021-06-03 21:52
是可行的,只要不是跨年度就行
即使已跨年,也是可行的
- 3楼网友:归鹤鸣
- 2021-06-03 21:38
只要不跨年度都没问题,跨年度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这个科目补计提了。
- 4楼网友:傲气稳了全场
- 2021-06-03 20:04
可以的
计提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当月支付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当月试算平衡表。“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科目借方和贷方发生额相等,期末无余额
- 5楼网友:躲不过心动
- 2021-06-03 19:24
可以的。也可以在年终统一汇算时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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