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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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13 13:10
- 提问者网友:皆是孤独
- 2021-02-13 02:28
如何理解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问题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大漠
- 2021-02-13 03:46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所指的情形不一样。第一款指的是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一个月内签订,超过一年不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指的是《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当中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三种情形。
视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与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不一样的。因此,《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所指的情形不一样,不能混为一谈。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所指的情形不一样。第一款指的是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一个月内签订,超过一年不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指的是《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当中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三种情形。
视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与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不一样的。因此,《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所指的情形不一样,不能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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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行路难
- 2021-02-13 03:53
在员工满足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的条件开始,员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单位不予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那么从满足条件开始计算双倍工资。
但是一般劳动仲裁的时效性为一年,只能要求单位支付从满足条件开始和劳动仲裁受理前一年重合部分的双倍工资。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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