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如果公司破产并欠款,股东们不仅一无所有,并要为公司付上一定份额的债务,是这个意思吗?
那如果是所谓的股民或散户,应该不可能接受这种事情,那到底是怎么的一个定义呢?
解释这句话:股东要按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对债权人承担清偿债务的有限责任。
答案:2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5-08 00:10
- 提问者网友:杀生予夺
- 2021-05-07 09:33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污到你湿
- 2021-05-07 10:58
股份有限公司:指由一定数目的股东组成,其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举个例子说:1个注册500万的股份公司,如果分5股,那么每股就是100万,如果你出了200万,你就认购了两股,也就是五分之二,所以如果公司负债为400万,那你就要负其中五分之二,即80万的债务。当公司负债超过了500万,也就是常说的资不抵债时,你的负债仍然是五分之二的债务,但要注意的是偿债额不超过你的出资额,所以如果你还了你出的200万后仍不够你要偿还的债务时,你可以不用再以个人财产来偿还,这就是有限责任中的“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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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人间朝暮
- 2021-05-07 11:27
呵呵,股东是以其持有的股份承担清偿责任,但该责任是有限的,即以其股份资金资产为限,若资不抵债的话,就按剩余资金按比例清偿,不必让这些股东再掏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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