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中国人寿的人身意外保险资料?
- 提问者网友:我一贱你就笑
- 2021-04-28 19:09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毛毛
- 2021-04-28 19:21
- 1楼网友:想偏头吻你
- 2021-04-28 21:26
投保范围 一、年龄在6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生活、工作或劳动者,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二、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死亡的,本公司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制定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坚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1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1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1项的残疾保险金。 三、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本公司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本公司所负本条第一、第二和第三款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1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时,本条第一、第二和第三款保险责任终止。 四、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诊疗所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在扣除民币100元免赔额后,在医疗保险金额范围内,按80%给付医疗保险金。 本公司所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的责任以意外医疗保险金额为限,1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意外医疗保险金额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约定的终止日24时止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一、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人民币30,000元至300,000;意外医疗保险金额不能超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的20%,且最低为人民币2,000元,最高为人民币20,000元。 二、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本保险,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限额。 三、意外伤害保险费率为1.5‰;意外医疗保险费率为3‰。
- 2楼网友:春色三分
- 2021-04-28 20:35
- 3楼网友:白昼之月
- 2021-04-28 19:57
- 4楼网友:詩光轨車
- 2021-04-28 1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