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去世了,但是房产证写的是我爷爷的名字,作为孙女的我,有继承爷爷房产部分的权利么?
答案:3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2 23:05
- 提问者网友:练爱
- 2021-03-22 12:54
接上,如果爷爷为了不把房子给我而写了遗嘱,把房子给姑姑,那么我是不是就不可以主张代位继承了,就算是爷爷死了,房子也没我的份,就归姑姑了?如果我有部分继承的权利,那么我应该都拿着什么材料去到法院起诉?房产证在爷爷手里我拿不到,可不可以拿着派出所出具的爸爸死亡证明还有和爷爷奶奶的亲属关系去到房管所请工作人员给我复印件?我起诉的话,是不是还要拿到爷爷的身份证复印件?请帮我回答下,谢谢你们!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忘川信使
- 2021-03-22 13:10
1. 是的,如果你爷爷书写遗嘱指定他人继承,你就没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除非房子是你爷爷奶奶共有,你奶奶已经死亡,属于你奶奶那一半没有办理继承,那么,这一半,你父亲有继承权和份额,你爹死亡,你可以作为你爹代位继承人,享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
2. 房产证不是你名字,不可能给你复印件,另外查询房产证是在房管局,不是派出所,
3. 你起诉,不知道你诉求什么?!如果是你主张你自己权益,你需要他人证件,拿着你本人证件就可以。
2. 房产证不是你名字,不可能给你复印件,另外查询房产证是在房管局,不是派出所,
3. 你起诉,不知道你诉求什么?!如果是你主张你自己权益,你需要他人证件,拿着你本人证件就可以。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第四晚心情
- 2021-03-22 14:27
爷爷,奶奶的房产证上是肯定能加孙女的名字的。。。
如果爷爷,奶奶要将房产加孙女的名字,需要议定一个赠送的协议书,需要公证一下。
然后带上变卖或赠送的协议书、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等,去房管局(房主交易中心)办理。
再需要什么 ,房产交易中必的工作人员会给你说的。
- 2楼网友:夜风逐马
- 2021-03-22 13:26
你爷爷的房产,生前如果遗嘱指定给谁,那么你奶奶、和你爷爷所有的子女都有继承权。
如果有遗嘱并且已经公证,其他子女又同意放弃继承权,那么遗嘱是有效的,如果指定给了你姑姑,那么其他人是无权继承的。因为公正的时候,要征求其他子女和有继承权人的意见的,那时候这些人已经给出意见了,不然公证达不成的。
如果你爷爷过世了,没有遗嘱,那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都有继承成权,包括你奶奶、你姑、你爸的兄弟。如果你爸也已经过世了,那么由你妈及你们的兄弟姐妹来继承属于你爸的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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