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养老保险单位原来给交20%,后来给缴纳10%,再后来就不再给交啦,现在只有个人缴纳部分的养老保险,企业缴纳部分没有,说这是国家的政策,不知是否合理,我们单位是超级盈利国企。请问这样的缴税合理吗
单位部门说:养老保险单位只给缴纳10年,十年以后就不再给交了,以后的就得自己交是这样吗。
养老保险金,单位给缴纳20%,10年后单位不再给缴纳了,只缴纳个人部分,有这样的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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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21 11:28
- 提问者网友:伴风望海
- 2021-02-21 01:22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神的生死簿
- 2021-02-21 02:12
没有这样的政策呀。要缴保险,五险都要缴纳,因为交纳保险是单位和个人的义务。
这是一个双向的义务,就是单位有义务给你交纳保险,你也有义务配合单位给你交纳保险。试用期也属于劳动关系当然就要交纳保险。劳动法强制的是有劳动关系就要交纳保险,试用必然存在劳动关系,当然要交。
试用期他是一个特殊的阶段,但不能和劳动合同必然的分开,他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份,不得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否则则视为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间也应该缴社保,但允许在试用期结束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补上。
这是一个双向的义务,就是单位有义务给你交纳保险,你也有义务配合单位给你交纳保险。试用期也属于劳动关系当然就要交纳保险。劳动法强制的是有劳动关系就要交纳保险,试用必然存在劳动关系,当然要交。
试用期他是一个特殊的阶段,但不能和劳动合同必然的分开,他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份,不得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否则则视为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间也应该缴社保,但允许在试用期结束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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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从此江山别
- 2021-02-21 05:26
这样是不合理的,现在国家没有规定这样的政策,只要你和单位签定劳动合同以后,单位就必须给你上五险,止到你辞职以后,单位才有权不给你交,养老保险最少交15年,每年4月份基数都会变,除非单位不想交,但是你还是挂在单位名下,单位交纳部门可能就让你出,所以你交的就多了,农业户口个人部分:208.58,单位应交:703.62,合计:912.2。非农业户口,个人交纳:212.32,单位:703.62,合计:915.94。如果你是外地户口,必须在你的户口所在地交保险,如果是北京户口,自己必须去社保中心交纳,性质就是无业,如果你是挂着单位交,就是单位必须的交一部门钱,或者单位交纳的钱让你个人出。这样不合理。
- 2楼网友:我住北渡口
- 2021-02-21 04:42
有个人部分的缴费也行,等你离职的时候单位会为你补齐的。退休并不算统筹部分,只计算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只要不影响你退休金的待遇,你就不用管。也可能单位和社保达成了某种协议,这些就不为人知了。
- 3楼网友:旧脸谱
- 2021-02-21 04:33
不可能的事,谁这么告诉你的?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费各项社会保险。
而且缴费的比例也是国家固定的。
企业是没有权利变更的,包括缴费基数
否则,企业就是违法的。
- 4楼网友:深街酒徒
- 2021-02-21 03:41
失业保险费由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间是由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决定的,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不超过12个月;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不超过18个月;10年以上的,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满5年不足10年的,在享受12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基础上,自第5年起开始计算,每满1年,增加2年月失业保险金,合并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满10年以上的,在享受18年月失业保险金的基础上,自第10年开始计算,每满1年,增加1年月失业保险金,合并期限最长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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