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49%,丙投5万占10%,乙为公司法人,作为总负责管理公司,甲不参与日常运作。现在甲在乙丙双方同意下,甲将股份转给了丁,丁实付甲41万,请问那24万甲应问谁要?
甲现让公司或乙、丙个人给他打24万的借条,合理吗
3人合伙开了个有限公司共投资100万,实际也注册资金100万。甲投65万,占41%股份,乙投35
答案:2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0 20:35
- 提问者网友:欺烟
- 2021-03-20 04:06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慢性怪人
- 2021-03-20 05:11
股权为股东所持有。
其转让给丁是甲和丁之间的买卖关系。
与公司和乙丙(当然是在两者都同意的情况下)都没有关系。
所以,甲让公司或乙丙打借条是没有任何理由的。
其转让给丁是甲和丁之间的买卖关系。
与公司和乙丙(当然是在两者都同意的情况下)都没有关系。
所以,甲让公司或乙丙打借条是没有任何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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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夜余生
- 2021-03-20 05:39
我觉得你俩吧,比如赚一万,你分4000,他分6000
2个人合伙开店不一定谁钱多就一定要拿大头,还要看双方整体的投入,,你俩可以换着管理,看谁管理的好谁负责管理,谁熟悉进货渠道就谁进货,然后再谈怎么分钱这样会更好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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