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07日晚,我回到家是10点15分左右,车停在小区43栋后面的游泳池前面。在凌晨1点左右,被人从楼上扔下一个玻璃瓶,砸坏了整块前挡风玻璃。因为事发时间是凌晨1点左右,小区保安未来通知。所以直到8号早上8点多9点才来通知我。之后我也报了警。到现在43栋无人承认。警察也走了,小区物业也不怎么理这事。
我现在想知道的是,我在车在小区里被人砸了,肇事者也找不到。现在能不能叫物业赔偿。
我每月交的停车费和管理费共300元人民币。麻烦您帮帮我。在线等待答案。
汽车,被无耻的人扔玻璃瓶,砸坏了整块前挡风玻璃。扔瓶子的人找不到,物业有无责
答案:4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5-02 14:18
- 提问者网友:风月客
- 2021-05-02 09:45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摆渡翁
- 2021-05-02 10:47
可以要求物业赔偿,因为大家都交了,停车费和管理费,他就有义务要保障我的财产安全。
至于43楼,有谁可以证明是43楼扔的呀!比较麻烦不太好找,也不好查起,就找业务就好,
要查责任那是业务和警察的事情,不是你的事情呀!对吧!!!!!!!!!!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酒者煙囻
- 2021-05-02 12:41
可以对整栋43楼的住户提起赔偿诉讼
- 2楼网友:白昼之月
- 2021-05-02 11:17
1.可以,物业收取了停车费和管理费就负有相应的保管义务。
- 3楼网友:拾荒鲤
- 2021-05-02 11:05
物业是否有责任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机动车停放人和物业管理企业与停车管理单位订立停车管理服务合同,并就车辆被盗或损坏有具体条款约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个人认为你们既然是停车收了费的,根据合同法应该是一个有偿的保管合同,物业存在管理上的责任,应该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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