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没有实际履行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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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没有实际履行是什么意思
答案:4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11 18:09
- 提问者网友:情歌越听越心酸
- 2021-04-10 20:08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大漠
- 2021-04-10 21:24
合同实际履行,又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标的去履行自己义务的原则。该原则要求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要实际履行标的,不能用其他标的代替原合同的标的,也不能以违约金或赔偿金代替履行标的。适当履行,又称全面履行原则,是指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等各项条款全面正确地履行义务。全面履行原则是实际履行原则的具体化。它包括两层含义:(1)经济合同中规定的是什么标的,当事人就必须交付什么标的,不得擅自更换,不能用其他物品或金钱来代偿;(2)在经济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情况下,违约方即使支付了违约金或赔偿金,也不能免除其履行合同的责任。不适用实际履行原则: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如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合同,当标的物灭失时,实际履行已不能。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一袍清酒付
- 2021-04-10 23:43
没有履行或者履行瑕疵
- 2楼网友:行雁书
- 2021-04-10 23:03
1、我08年购买了合众一份保险,今年生病(心脏)提出理赔,因留下证明材料不全,合众回答不能理赔,我就算了。但是合众提出终止合同,理由是购买保险前未如实告状之身体情况,而事实上购买时是合众举行餐宴在保险人员劝说下买的,由保险人员填写、也未问我身体情况,我签了名(另一份是我老婆的,也叫我代替签了名)。不能讲是隐瞒事实。2、根据新《保险法》中增设的“不可抗辩”条款:“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也就是说,即使投保人在投保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合同成立满2年后,保险公司也不能再以该理由解除合同。请问如何办?
- 3楼网友:逃夭
- 2021-04-10 22:35
就是合同已经签订,但是没有按照合同的条款实际执行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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