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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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03 05:03
- 提问者网友:活着好累
- 2021-03-02 10:04
我因病不能从事现在的工作岗位,我是在车间工作,现在想调岗,单位说可以但是还在车间,车间太脏(我是因此得的鼻炎)请问我该怎么办,若我胜任不了单位调岗后的工作,单位是否可以和我解除劳动合同。若单位和我解除合同我能得到相应补偿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杯酒困英雄
- 2021-03-02 10:50
你好,如果要调换工作岗位,需要变更劳动合同,是否同意调换,需要双方共同协商,如果单位同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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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玩家
- 2021-03-02 12:28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单位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我个人有个疑问,鼻炎与车间太脏有直接的关联吗?
- 2楼网友:洎扰庸人
- 2021-03-02 12:22
首先你先证明你的病是因工作环境引起的。要不得不到补偿的。单位可以和你解除合同。 同时单位要举证你如何不能胜任,没有证据是不能随便解除合同的。
- 3楼网友:行路难
- 2021-03-02 11:38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关于违约金,如果你和单位没有竞业禁止以及培训服务的协议或约定则不需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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