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加工设备的账务处理?
答案:2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2-24 02:42
- 提问者网友:动次大次蹦擦擦
- 2021-12-23 23:32
1、我单位筹建期,委托外单位加工制做一氢化炉,我单位自己购买材料,认证时在固定资产中还是在非固定资产中认证?这些材料可不可以抵扣?我应怎样做账务处理?2、我单位打的井,井里用的水泵是不是单独做为固定资产?可不可以抵扣?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鸠书
- 2022-01-06 06:09
第一个问题,可以在固定资产中认证。购入材料时:借:工程物资--专用材料,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发出材料时:借:在建工程-氢化炉,贷:工程物资-专用材料;支付加工费时:借:在建工程-氢化炉,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完工时:借:固定资产-氢化炉,贷:在建工程-氢化炉。第二个问题,一般不可以单独作为固定资产,不应抵扣进项税额。因为水泵作为固定资产--井的一部分,而“井”作为不动产--建筑物,是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笑迎怀羞
- 2022-01-06 06:58
你是不应该这样处理的。 对方就应该收取一个加工费,你们也不应该按销售的程序来处理这个业务。 1.发料: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2.结算加工费: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应付账款 3.收回产品: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4.付加工费: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参考资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