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刘传忠 乙方:张凯 今甲方:刘传忠 潍坊医学院新校区东门有门面房一间(包括房屋及屋前所搭棚子)现在甲方愿意将此门面租给乙方,租金为壹万元整,租期1年。 从2009年8月20日到2010年8月20日止, 若房屋在租期间,该门面房出现被拆迁或所在市场因某种原因 禁止或无法正常经营生意 等情况,由甲方按租期时间向 乙方 退还 剩余房租费用。乙方按双方要求正当合法经营,特签定此项合同,双方必须遵守,按要求依法履行各自的任务。 甲方签字:刘传忠 乙方签字:张凯 2009年8月20日
现在封校。导致无法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