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组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协议约定甲以现金10万元出资,甲已缴纳6万元出资,尚有4万元未缴纳。某次公司股东会上,甲请求免除其
答案:2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8 05:14
- 提问者网友:藍了天白赴美
- 2021-03-08 01:18
1.[多选题]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组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协议约定甲以现金10万元出资,甲已缴纳6万元出资,尚有4万元未缴纳。某次公司股东会上,甲请求免除其4万元的出资义务,股东会通过决议表示同意。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该决议无效,不能以股东会决议免除股东的出资义务 B.该决议有效,甲的债务已经免除 C.如果甲仍旧未履行出资义务,则股东乙、丙、丁、戊承担连带责任 D.如果甲仍旧未履行出资义务,未尽法定义务的董事、高管也承担相应责任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低血压的长颈鹿
- 2021-03-08 01:24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股东出资资本充实的责任。根据规定,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选项D属于增资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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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动情书生
- 2021-03-08 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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