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家在2000年花了15000元跟我们同村的人买一块果树地,当时我们写了一份协议,协议内容是:果树归我们所有,果树地内的小房子和井归他们,小房子和井我们只有使用权。当时我们没有一次把15000元全部付清,他们规定我们在1年内全部付清,如没有按期把钱全部还上,果树还给他们,我们所付的钱,也不退还。并打了欠条。我们双方和中间人都在那张协议上签字了。我们把钱当着中间人的面把钱还上以后,他们没有带欠条,中间人就要求他们在那张协议的背面写上钱已付清。欠条我们就再也没有在意,就没有再去要回。可是过了几天以后,他们去我们家里跟我们要那张协议,说是要去打印一份复印件,那个地里的小房子与井是他们的,怕以后等他们死了的时候,我们再不承认。我们也没有再意,就把那张协议给了他们,可是以后再也没有还给我们。谁知道就在今年,我们村要规划,果树国家都要收购。我们买的那块果树赔尝金是7万3元,他们现在就是要求我们把那赔尝金全部给他们,他们不承认果树卖给我们了,他们还说他们那现在还有我们的欠条呢。我们现在是很无助,当时买地的那张协议,他们也没有还给我们,在他的手里,我们这只有一份村委当时开的一份土地证明。
我想问一下,我们现在跟法院起诉的话,我的赢的把握有多大!
可能我说的有点乱,如有没看明白的,我再细说。
谢谢,请快点给我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