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义务和继承遗产有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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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13 13:13
- 提问者网友:回忆在搜索
- 2021-03-13 06:46
我母亲有一处房基地(我们都是农民户口 在北京),我结婚后就一直和她住在一起并把原来的房子翻建。两年前我母亲瘫在床上,老人有三儿两女,每月队里给生活费。我母亲将遗产都给我了,现在我的两个大哥和两个姐姐因房子问题很少上门看望,母亲就全靠我照料。我想请专业人士帮帮我,他们没有得到我母亲的财产就可以不承担赡养义务吗?在这种情况下,我和我的两个哥哥还有两个姐姐的赡养义务如何分担?我应该怎么办?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長槍戰八方
- 2021-03-13 08:09
赡养老人是每一个子女应尽的义务,不论是否继承财产,都应当对老人进行赡养,在你这种情况下,你和你的哥哥姐姐都有义务对老人进行赡养,对于老人的各项支出,你们几个应当进行均摊,还有四种情况:
第一、对于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是有例外;
第二、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第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因此,鉴于你对老人进行了大部分的赡养义务,你应当得到更多的财产。
第四、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如果你的哥哥姐姐没有对老人尽抚养义务的话他们无权继承财产。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第一、对于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是有例外;
第二、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第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因此,鉴于你对老人进行了大部分的赡养义务,你应当得到更多的财产。
第四、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如果你的哥哥姐姐没有对老人尽抚养义务的话他们无权继承财产。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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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鸠书
- 2021-03-13 12:53
可多分,但不优先:)这是两个法律概念。
见《继承法》第十三条第三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附:《继承法》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2楼网友:思契十里
- 2021-03-13 11:21
赡养老人是婚姻法规定的子女的法定义务,虽然赡养父母能影响继承权的取得,但是根据法定义务不得免除的原则,不管老人将财产给谁,子女都负担赡养义务。
至于具体赡养份额,要根据子女之间的经济状况、收入水平、生活状况以及老人意愿决定。
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建议直接起诉解决。
- 3楼网友:走死在岁月里
- 2021-03-13 10:29
你好!
希望能帮到你!
问题回答如下:
1:老太太现在按法律规定应该由a(因为已故,转移为a妻)、b、c三人共同赡养。
不一定指住在某某人家,但生活费是应该由三人分摊的。如果a妻无能力看护,则可以采用给付赡养费的方式进行赡养。
2:a留下的房子是a的遗产,应该由a妻子(配偶)、他的两个孩子(子女)、老太太(父母)继承,而他的妹妹bc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只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享有继承权,因此,与bc无关。
3:老太太的继承权应该与a妻、a两子女,一共四人分摊房子的继承权,可以理解为房价平均分为四分,每人一份。
4: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继承法》规定,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因为赡养是一种义务,义务是不可以放弃的。
谢谢!
补充一下:
那个二手楼房的确是a和a妻的共有财产,但是那个拆迁补偿款里应该有一部分是属于老太太的。去掉老太太那部分,其余的应该是二分之一先分给a妻,再把其余的二分之一分给a妻,老太太,a两个子女。
平房时候老太太是户主,bc是有份的,但老太太现在健在,bc就没有主张所要的权利了。
- 4楼网友:夜风逐马
- 2021-03-13 09:42
赡养老人是婚姻法规定的子女的法定义务,虽然赡养父母能影响继承权的取得,但是根据法定义务不得免除的原则,不管老人将财产给谁,子女都负担赡养义务。
另外你母亲有遗嘱,你拿着遗嘱和你母亲去公证处做个公证,这样就保险了,你母亲去世后他们想争夺财产也不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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