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一化工企业。因上面检查而停产了。放假已一个多月。每天仅有几个工人值班,部分工人现已分流到别的公司去了;另外大部分人不管不问,也不说什么时候上班。仅说不上班每天补贴35元。请问:
1,这样的放假合法吗?
2,如果公司在此情况下和我们解除劳动合同,我们应该怎么办?
3,遥遥无期的等待我们如果现在离开公司会有什么后果?
4,公司规定如果通知上班后没能及时到岗的。将不享受35/天的补贴。这是否有法理依据?
(另我们公司正常上班时一年365天没有假期的。)
企业长期放假的问题
答案:2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2 15:01
- 提问者网友:沉默菋噵
- 2021-02-22 09:58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痴妹与他
- 2021-02-22 11:19
因公司原因放假,应支付你们假期工资,若不支付,则是不合法的。深圳相关规定:非因员工本人过错,用人单位部分或者整体停产、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停工员工在停工期间的工资
(一)停工一个月以内的,按照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
(二) 停工超过一个月的,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
(一)停工一个月以内的,按照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
(二) 停工超过一个月的,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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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逐風
- 2021-02-22 11:36
按你说的情况被放假的股东应该是参与公司经营的,不是单纯的股东。单纯的股东是不参与公司经营的。你们的董事长也应该兼着总经理的值,这样做是在行驶他的经营管理权限。如果你们对他的管理不满,可以召开董事会解聘他的总经理之职,或召开股东会按照相关的规定罢免他的董事长之职,重新选举董事长。这要按公司法及你公司的公司章程严格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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