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押运车司机,在工作中将一忽然横穿马路的老人撞倒。据司机回忆,那段路限速50,他当时速度可能不到60,发现老人后及时停车,由于惯性还是将老人碰倒了。司机当时报了警并送老人去了医院,并支付了医药费。医院叫老人留院观察,老人不肯坚持回了家,并与司机约好第二天商谈赔偿事宜。当天晚上,老人家人打来电话,叫司机去老人商谈。老人的家人说,老人没好,还要送去医院继续治疗。司机不承认这一说法了(老人自个儿不留院,坚持回家的)并表示自已没钱了。老人的家人表示他们自已先垫付,并找司机的单位要求赔偿。司机表示同意,并离开了老人家。可是老人的家人并没有送老人去医院继续治疗。
请问:1、司机、老人及司机所在单位该承担哪些责任。
2、老人自已坚持离院,若之后真的出现不适,责任属谁?
3、司机所在单位如若与老人家谈妥之后,单位与司机之间又该如何划分责任 和赔偿?
4、若老人的家人只是做些假动作,想多弄点钱,司机要如何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