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在济宁买房,10月26交首付款,但是最早要等到11月底才给签购房合同,这样合理吗?
答案:3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5 23:43
- 提问者网友:泪痣哥哥
- 2021-03-05 00:33
我是先交的定金(预定房源),然后一周内交齐首付款,但是要等到11月底才给签购房合同。我想问问这样合理不?是不是交完首付款,就应该签订购房合同啊?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我住北渡口
- 2021-03-05 00:58
显然不合理
你钱都缴了,开发商再拖你怎么办?
凭什么合同不签 你就把钱给他,自己放在银行还有能几块钱的利息。
你这样办:去多缴纳点定金,以示诚意。但首付款必须等到能签署合同时再缴纳。
你钱都缴了,开发商再拖你怎么办?
凭什么合同不签 你就把钱给他,自己放在银行还有能几块钱的利息。
你这样办:去多缴纳点定金,以示诚意。但首付款必须等到能签署合同时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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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鸽屿
- 2021-03-05 03:11
先和开发商签定金合同,然后到房产局签正式备案的合同,交首付,办贷款。这样才合理。
- 2楼网友:拾荒鲤
- 2021-03-05 01:51
你好!
这样是合理的,一个月的时间不算长,其一如果房屋的建筑面积没有最终测量确定的情况下,开发商是不会给你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牵扯到多退少补的问题;其二你是按揭开发商还要对你所提供的贷款资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要求了才能签合同。你这种情况应该是已经签订过认购合同了,同样有法律效力,不用担心。
如果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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