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法律制度对现代社会的借鉴
古代法律制度对现代社会的借鉴
答案:1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8-19 17:10
- 提问者网友:山高云阔
- 2021-08-18 18:14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酒醒三更
- 2021-08-18 18:34
法家主张“一断于法”,而不论亲疏、贵贱、上下、尊卑.《商君书.赏刑》说道:“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有善于前,有败于后,不为亏法.”从这里可以看出,法家主张的“刑无等级”有两大特征:第一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君主不在次列),第二是废除贵族(不论旧贵族还是新贵族)的赦免和赎刑特权.这两点都是对西周以来“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彻底否定.由于破除了贵族人治,代之以国家法治,因而加强了君主集权,不但大大有助于军令、政令的统一,而且为后来战胜山东六国,实现全国大一统奠定了基础. 法家所主张的法治,是将法律公之于天下,“使天下之吏民无不知法者”,又别置“法官”作为主管吏民法律的顾问,以使天下吏民知法不犯,增进国家的安定和统治秩序的稳定.这种法律观念,一直为后来历朝历代所承袭,对于巩固国家的统一,维护社会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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