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上夜班人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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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11 11:02
- 提问者网友:捧腹剧
- 2021-02-10 20:35
我老婆上中班,厂里就三五个女的,是否符合劳动法。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不如潦草
- 2021-02-10 21:35
你这个问题问得太笼统,仅凭以上不能够判断是否违反劳动法。只告知你,劳动法中对于女性有特别保护:第五十八条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第五十九条 【劳动强度限制】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条 【经期劳动强度限制】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六十一条 【孕期劳动强度限制】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相关资料: 地方法规3篇 案例1篇 裁判文书23篇 相关论文6篇 实务指南) 第六十三条 【哺乳期劳动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第五十九条 【劳动强度限制】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条 【经期劳动强度限制】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六十一条 【孕期劳动强度限制】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相关资料: 地方法规3篇 案例1篇 裁判文书23篇 相关论文6篇 实务指南) 第六十三条 【哺乳期劳动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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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慢性怪人
- 2021-02-10 22:06
劳动法没有规定上夜班的年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安排任何劳动年龄的劳动者参加夜班劳动。但怀孕七个月以上,哺乳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另外,如身体条件不允许,可以凭相关医疗证明,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应当予以照顾。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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