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泵市场杂志没有经过新闻出版署登记,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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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1-21 12:26
- 提问者网友:兔牙战士
- 2021-01-21 08:47
热泵市场杂志没有经过新闻出版署登记,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不想翻身的咸鱼
- 2021-01-21 09:43
没有刊号就出版发行是非法出版。
非法经营罪包含“情节非法经营出版物”,前提是情节严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单位实施本解释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情节严重”:
(一)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三)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
(一)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经营报纸五万份或者期刊五万本或者图书一万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千张(盒)以上的。
非法经营罪包含“情节非法经营出版物”,前提是情节严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单位实施本解释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情节严重”:
(一)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三)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
(一)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经营报纸五万份或者期刊五万本或者图书一万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千张(盒)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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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举杯邀酒敬孤独
- 2021-01-21 11:42
国家出版管理条例
第五十五条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的,由出版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由此看来,该刊物是非法刊物,而且构成非法经营罪
第五十五条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的,由出版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由此看来,该刊物是非法刊物,而且构成非法经营罪
- 2楼网友:夜风逐马
- 2021-01-21 11:09
如该杂志真的没有经过批准出版,建议报警或到新闻出版署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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