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证明“唾液淀粉酶对淀粉有消化作用”,某同学制订了下列实验方案。
(1)实验目的(略)
(2)实验材料和用具(略)
(3)实验方法和步骤
①取2支试管,编号为A和B,各注入2 mL浆糊。
②用凉开水漱口后,用小烧杯收集唾液。
③向A试管内加入2 mL唾液。
④向2支试管中各滴加2滴碘液。
⑤将2支试管振荡后放在37℃水中恒温10 分钟。同时取出2支试管,观察试管内溶液颜色的变化。
(4)结论:唾液中含有淀粉酶能将淀粉分解成麦芽糖。
该实验的方法和步骤以及结论有没有错误?如果有请指出并改正。
实验方法和步骤中的错误:第③步应在B试管中加入2 mL清水;第④步和第⑤步应作对调,以排除碘液对淀粉分解的影响。结论错误:本实验只能证明唾液对淀粉的分解作用,但不能证明具体分解后的产物是什么。
为证明“唾液淀粉酶对淀粉有消化作用”,某同学制订了下列实验方案。(1)实验目的(略)(2)实验材料和用具(略)(3)实验方法和步骤①取2支试管,编号为A和B,各注入2 mL浆糊。
答案:2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3 15:14
- 提问者网友:送舟行
- 2021-03-03 01:12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持酒劝斜阳
- 2021-03-03 01:36
(答案→)实验方法和步骤中的错误:第③步应在B试管中加入2 mL清水;第④步和第⑤步应作对调,以排除碘液对淀粉分解的影响。结论错误:本实验只能证明唾液对淀粉的分解作用,但不能证明具体分解后的产物是什么。 解析:根据等量对照原则,A试管中加入2mL唾液,则B试管中必须加入2mL清水,保持两试管中物质液体总量相等 (2分) ; 加入唾液后应该先把两试管放入37℃水恒温10分钟,使淀粉被彻底水解后,再加碘液检验,否则先加碘液有可能抑制唾液淀粉酶的活性而影响检验结果 (2分) 。 本试验只是证明了唾液淀粉酶把淀粉水解,至于水解产物到底是什么,并没有证明,所以结论不准确(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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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十年萤火照君眠
- 2021-03-03 02:51
我明天再问问老师,叫他解释下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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