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房产证上是女方的名字离婚后需要分给男方一部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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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10-22 12:48
- 提问者网友:心如荒岛囚我终老
- 2021-10-21 15:50
结婚前房产证上是女方的名字离婚后需要分给男方一部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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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神也偏爱
- 2021-10-21 17:52
由于房产证日期早于结婚证,所以此房为男方婚前财产,且房产证本身能够充分有效证明此房系婚前财产,所以房产本身无须做财产公证。 但婚后共同偿还贷款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男方须补偿女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的50%。 婚前房产无论在婚后升值还是贬值,都与配偶无关。 分配财产时,以实际偿还的金额为准。 婚前签订的“离婚财产分配合约”只要不违背法律,没有欺诈胁迫,意思表示真实,具有法律效力,不一定要有第三公证人。
- 2楼网友:胯下狙击手
- 2021-10-21 16:51
夫妻双方闹离婚,现有房产一套(房子为二手房),车一辆。 房产先是由原房主委托第三人代理出售房屋,并与男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原房主出具一份转让和授权委托,被转让人和被委托人均为男方。之后,夫妻登记结婚。婚后,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并贷款。 房屋过户时银行尚有25万贷款没有还清。办理过户后,将房屋贷款增加到了45万,是以房屋作抵押贷款的。多带出来的20万中,18万元用于购车,2万元用于生活消费。 房屋购买和过户时价值50万元,现价值100万。车辆现价值10万元。贷款后,共同还款本金10万元,利息15万元。 房产证是男方的名字,借款人为男方,女方为共同抵押人。以上所述有相关证据。 问题一,除共同还款部分,该房产是否可以认定为男方婚前财产。理由和依据。 问题四,婚前房产的首付额度是否影响房产分配?办理过户时曾有对房屋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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