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人请进 有一对老夫妇,他们无子女,晚年都由老太的姐姐的儿子 如同亲生儿子一样照顾他们直至终老
答案:3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5 07:37
- 提问者网友:刺鸟
- 2021-02-14 15:11
因此老人的兄妹姐妹及其子女借此机会要求与老太姐姐的儿子平分老夫妇的财产,老夫妇的后事都是由老太姐姐的儿子办理的,而老人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并没有对老夫妇俩人尽任何的赡养义务,且财产包含的几套房子的房产证上都是老太的名字,也无遗嘱,生前交代过等他们去世了将所有财产都给老太姐姐的儿子。前不久老人也过世,但无遗嘱老太先过世,请问这样的情况下谁更有权继承老夫妇的财产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荒野風
- 2021-02-14 15:23
这要看当时老太在说这些的时候有没有其他旁人在场证明?如果有旁人在场证明的话,口头遗嘱也可以成立的。只要找到证人提交书名证明材料,就能到法院提交申请。在法律上口头遗嘱和书面遗嘱一样具有法律效应。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零点过十分
- 2021-02-14 15:49
下次v大是
- 2楼网友:孤老序
- 2021-02-14 15:39
根据继承法13条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也就是说你姐姐的儿子实际上承担了赡养老人的责任,那也就是说老太太实际是没有遗嘱的,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但是你的案例有些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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