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绿化树构成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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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4-01 23:48
- 提问者网友:杀手的诗
- 2021-04-01 08:04
砍绿化树构成什么罪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酒者煙囻
- 2021-04-01 08:36
1、砍伐绿化树是否构成犯罪,要根据砍伐的树木种类是否珍贵,或者砍伐的树木数量多少来决定。
2、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在刑法里,这属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一种,是破坏国家林业资源的一种犯罪行为。
3、《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 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为起点;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二千五百至五千株为起点。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规定:盗伐、滥伐珍贵树木,同时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的《关于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第七条规定:盗伐、滥伐自然保护区和城市园林部门管理的树木,要从严惩处.盗伐、滥伐、破坏珍稀树木者,应视为情节严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盗伐、滥伐、破坏年代久远或多株珍稀树木者,应按“数额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的量刑标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在刑法里,这属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一种,是破坏国家林业资源的一种犯罪行为。
3、《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 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为起点;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二千五百至五千株为起点。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规定:盗伐、滥伐珍贵树木,同时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的《关于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第七条规定:盗伐、滥伐自然保护区和城市园林部门管理的树木,要从严惩处.盗伐、滥伐、破坏珍稀树木者,应视为情节严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盗伐、滥伐、破坏年代久远或多株珍稀树木者,应按“数额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的量刑标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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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摆渡翁
- 2021-04-01 10:08
一般都是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 如: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五条第六项规定,擅自砍伐、迁移树木的,要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树木赔偿费的五倍处以罚款(火星人)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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