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购房屋,被又重新卖了,并且都办理了房产证,如何解决
答案:2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8 14:56
- 提问者网友:缘字诀
- 2021-02-08 08:08
本人,于2005年3月从自已的兄弟(任四)处买来一套房子,因当时房产证无法办理,都是自己兄弟,也就没有办理任何手续,3月份我开始装修,并住入。2009年3月份收到法院传票,说此房已补任四卖给了别人(张某),要求我返还原物。得知后,我就多方打听才,得知,任四在2007年7、8月份私自办理了房产证,冬天从张某那借了八万元钱,并将房产证抵押给了张某,到2008年6月份张某没有收到任四还款,并在外地找到任四将任四强迫弄回,给自己写了房屋转让合同(并进行了公证),还在房产公司房屋过户手续上签了字,但当时房屋过户手续没有办成。2008年8月任四被抓入看守所,2009年1月份张某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一袍清酒付
- 2021-02-08 09:30
根据不动产善意取得的原则,相对方因信赖房产登记,而购买该房屋,即使房主一房二卖,而最终由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的买主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你只能向任四追究不能过户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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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痴妹与他
- 2021-02-08 10:48
可以签订合同,如果届时无法过户,可以依据协议要求对方承担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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