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在QQ上不显示我的拍拍店铺?
答案:4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5-03 08:20
- 提问者网友:山高云阔
- 2021-05-02 09:02
怎么在QQ上不显示我的拍拍店铺?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愁杀梦里人
- 2021-05-02 10:37
如图:登陆 我的拍拍 QQ相关设置 这里进行设置就可以了。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野慌
- 2021-05-02 13:32
你应该是没有在设置里,不显示自己拍拍店,默认2009版本的QQ是显示的啊
- 2楼网友:旧脸谱
- 2021-05-02 12:04
你好 1钻以上优先显示拍拍讯息
- 3楼网友:一把行者刀
- 2021-05-02 10:53
温馨提示:“蓝色拍字”图标的点亮时长会根据您在拍拍网的购物行为而变化,当您的剩余点亮时长为零时,“蓝色拍字”图标将暂时熄灭。具体熄灭规则建议参考 http://service.qq.com/info/33337.html这里>> 黄色拍字图标点亮条件: “黄色拍字”图标是拍拍网卖家用户的特殊身份标识。只要您在拍拍网开立了个人店铺并通过了身份认证,即可点亮“黄色拍字”图标。 蓝色拍字图标点亮条件: “蓝色拍字”图标是拍拍网买家用户的特殊身份标识。只要您在拍拍网使用财付通支付单笔交易满10元,即可点亮“蓝色拍字”图标。 “蓝色拍字”图标的点亮时长会根据您在拍拍网的购物行为而变化,当您的剩余点亮时长为零时,“蓝色拍字”图标将暂时熄灭。 在拍拍网使用财付通付款购买商品并确认付款后,系统根据财付通付款金额,在点亮剩余时间的基础上额外延长一定的点亮时间。对应表如下: 单笔财付通付款金额(用X表示) 注:不含运费 “蓝色拍字”图标延长时间 注:尚未点亮“蓝色拍字”图标的用户,首次付款后则即时点亮“蓝色拍字”图标,并获得相应时长。 X < 10元 没有点亮或延长效果 10元 ≤ X < 50元 点亮或延长30天 50元 ≤ X < 200元 点亮或延长90天 X > 200元 点亮或延长180天 用户获得点亮资格后,即日开始计算相应点亮时间。熄灭后再次点亮时间从用户成功付款当日开始计算。 如用户目前已点亮“蓝色拍字”图标,则在剩余时间基础上延长相应点亮时间。 普通商品会在确认付款后即刻点亮,手机直充和网游直充商品会在付款后的24小时内点亮。 积累的点亮时间不能超过180天。如目前剩余点亮时间满180天,则时间将不再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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