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9年8月进入一家私营公司。公司答应实习2周之后给于签合同。并且答应工资在2400元。
本人做了2个多月了。一直没得到签劳动合同。工资也没见涨。
而且老是被派出去做与自己工作无关的事情。
导致自己的本质工作的拖延。
昨日在被再一次无理调离工作位置时本人拒绝遭到解雇。请问。这样我是否能得到劳动赔偿,本人现在的工资是1000元。希望有专业律师给予解答。
本人2009年8月进入一家私营公司。公司答应实习2周之后给于签合同。并且答应工资在2400元。
本人做了2个多月了。一直没得到签劳动合同。工资也没见涨。
而且老是被派出去做与自己工作无关的事情。
导致自己的本质工作的拖延。
昨日在被再一次无理调离工作位置时本人拒绝遭到解雇。请问。这样我是否能得到劳动赔偿,本人现在的工资是1000元。希望有专业律师给予解答。
可以的。
1、你超过一个月没签劳动合同,公司应付你双倍工资的。请看下面相关条款: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你公司不执行以上,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如果公司拒绝支付,你只有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公司索赔,如果还不赔,并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通过仲裁解决,你还可以要求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