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是试用期 想辞职 怎么和老板说呢? 提离职后再工作3日就可以走了把? 离职证明是如何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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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18 08:40
- 提问者网友:凉末
- 2021-02-17 10:12
我现在是试用期 想辞职 怎么和老板说呢? 提离职后再工作3日就可以走了把? 离职证明是如何开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人间朝暮
- 2021-02-17 11:18
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按一年计算,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用人单位以暴力;
(七)法律;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辞职,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
三、相关法律依据,按一年计算,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用人单位以暴力;
(七)法律;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辞职,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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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撞了怀
- 2021-02-17 12:58
离职证明找人事部,试用期内离职,很好说话的
- 2楼网友:舍身薄凉客
- 2021-02-17 12:29
1、关于提前转正。如果老板只是口头承诺你提前转正,而劳动合同上签的中三个月试用期,那么,老板是可以反悔的,法律上只承认劳动合同上所约定的试用期,虽然老板这种反悔做法很让人讨厌,违背道德,但法律只承认有证据的约定和承诺。但是,如果你提前转正有其他的相关证据(比如转正通知书、转正薪资变更等),有单位负责人签名确认你是提前转正的,这些单据有法律效力。在申诉时,单据在你手上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单据在单位的,由单位举证。另外,如果有其他同事(比如你的直接上司)的证言证明老板确实承诺过你提前转正的,也可以作为证据。
2、关于试用期约定的合法性。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你的试用期是三个月,那么,你的劳动合同期限必须是三年以上,或者是无固定期限。如果你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不满三年的,那么,单位与你约定三个月试用期,是违法约定,单位需要承担违法约定试用期的不利后果,这是另一个话题,这里不展开说。
3、关于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只要你按照这条规定提前向单位递交辞职通知书,并做好工作交接,达到离职日期时,单位应当让你离职,并办好离职手续(结清工资、出具离职证明、停缴社保、清算债权债务等)。单位是不能强制留你的,也不能找借口阻止你离职。注意,我这里提到的辞职通知书,是辞职通知,不是辞职申请,辞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辞职是通知单位你不干了,劳动者和单位都是劳动合同适格主体,双方是平等的,劳动者辞职是不需要单位批准的。
4、关于社保。你说的保险,不知道是社保还是商业保险,社保是国家法定,必须购买,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商业保险则是企业和员工自愿购买的。如果是社保,你离职时(包括辞职、解雇、自离、裁员、劳动合同终止等一切离职形式),单位无权从你工资中扣除单位应当承担的部分,如果是商业保险,如果当初双方有约定,或者单位规章制度有规定的,单位可以从员工工资中扣除。
你先把上述几点弄明白,建议你阅读一下劳动合同法和社保保险法,加强一下自己这方面的知识。如果单位不按我上面论述的做,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申请劳动仲裁,单位违反了哪点,你就主张哪点。申请劳动仲裁所需的材料一般包括:身份证、劳动合同、申请书(劳动局提供)等,还有其他必要的材料。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有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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