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方:山寨文化是创新;反方:山寨文化石侵权。反方应该怎反驳?
- 提问者网友:感性作祟
- 2021-05-01 10:15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独钓一江月
- 2021-05-01 10:59
- 1楼网友:渡鹤影
- 2021-05-01 13:40
山寨是必然,因为适应大众
- 2楼网友:风格不统一
- 2021-05-01 12:39
- 3楼网友:老鼠爱大米
- 2021-05-01 12:15
山寨文化其实就是盗版文化、侵权文化。它盗取他人的知识产权,经过组装、拼凑、贴牌后进入市场,而一旦被冠以文化之后,盗版、侵权就更加堂而皇之了。现在,在许多地方的电子产品市场上,山寨手机就像萝卜白菜一样卖。为什么这么便宜,就是因为它不用缴纳17%的增值税、销售税,不用花大价钱研发产品,因为它是盗取他人的知识产权,把别人的产品改头换面地拼凑一番。据报道,2007年,山寨手机产量至少有1.5亿部,几乎与国内市场手机总销量相当,对国产手机品牌是致命一击。如今,国内品牌手机大企业有的出现亏损,有些企业甚至退出了市场。也许有人会说,美国人不也搞了山寨版《纽约时报》吗?但是,山寨版《纽约时报》一是免费发行,二是制作者申明是仿冒的,并向公众道歉。美国人搞山寨《纽约时报》,其实是公民表达意见的方式,其讽刺幽默跃然纸上。但中国的山寨文化没有幽默讽刺,只有唯利是图。更重要的是,在“山寨帮”的集体狂欢之中,是市场秩序的混乱,而山寨一旦成为一种“文化”后,还混淆了国人的价值观,好与坏、真与假的界限变得模糊了。微软在全世界黑屏,但只有中国人反应最强烈。阴谋论、垄断暴利论、侵权论、无聊论、“有计划的网络犯罪”论,林林总总,国人盗版了微软为何如此理直气壮?难道不是山寨文化、山寨心理在作祟吗?微软黑屏在香港成不了新闻,这是因为在香港,使用盗版软件的公司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山寨文化的泛滥,助长了懒惰和无知,损害了创造力和竞争力。假冒的就是假冒的,盗版的就是盗版的,不是你经过文化打扮后,就时髦了,就能光明正大地、合法地招摇过市。
如果说早期的山寨产品,拉低了国外产品的高利润,成为暴利行业的撒手锏,还能让人们产生一点发自私心的高兴之外,那么到今天,山寨产品其实已经走上了一条自我毁灭之路。“创新”曾是山寨精神初现时的关键词,而现在山寨产品只剩下越来越赤裸裸、越来越劣质甚至是恶意的抄袭和复制。有手机生产企业借山寨流行的机会,成功将自己“洗白”,走上了正规发展之路,这大概是为“山寨”开脱的唯一理由,可惜在短期利益的诱惑下,大家蜂拥而上,所呈现出的贪婪和不择手段,已有触及法律利器边缘的趋势。其实冷静下来看,山寨文化不过是美化山寨产品的一件美丽外衣,在骨子里,山寨文化和山寨产品一样,是缺乏创造力和自信心的一种表现。一个无序的市场所带来的破坏力是难以想象的,如果山寨产品再借这样那样的堂皇借口,毫无约束肆意发展下去的话,动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市场是早晚的事情。我相信民间有巨大的创造力,但还是期望这种创造力建立在诚实的基础上,能更多地用到维护自身权利、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科学素质上来。创造的起点是创意,创造力形成的前提是人们必须要运用“科学的原理和方法”,而山寨产品,从哪一点上看能符合这些定义呢?反之,它倒是和盗版、侵权、劣质产品等词汇联系得更密切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