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试述占有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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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10 14:22
- 提问者网友:留有余香
- 2021-02-10 06:15
物权法试述占有的法律保护。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一袍清酒付
- 2021-02-10 07:50
答:根据《物权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有权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该条规定的救济不但适用于有权占有,也适用于无权占有。其中一年的期间属于除斥期间,且仅适用于返还原物的请求权。关于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仍使用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廢物販賣機
- 2021-02-10 09:15
第一,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移转动产所有权的合意。一般通过买卖或让与担保的设定,使受让人取得动产的所有权。
第二,让与人成为占有媒介人,从而继续占有动产。动产所有权虽已转让于受让人,但让与人仍然是动产的现实直接占有人,占有改定的产生在于经济实践中经常发生的一种混合交易,所有权人将一项动产出卖给买受人,而买受人同时又将该物出租给出卖人。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使出卖人既可以获得卖价,又可以获得使用该物的权利;而买受人既可以获得物的所有权,又可以获得租金。同时满足双方当事人的需要,将法律关系简化,确定为占有改定制度。可见,受让人之所以同意以占有改定方式受让该动产,在于能使让与人继续直接占有、使用该物;如让与人以占有改定方式继续间接占有,则此目的难以实现,只能成立指示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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