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看到了下面这个会计分录,感觉不对,想让大家给看看。
本月委托某外贸公司代理出口货物,取得出口发票,(到岸价格)计65万元,外贸公司垫付了海运费4.5万元,保险费0.5万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帐款 600,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 出口销售 650,000
产品销售收入— 出口销售 50,000
借:应收帐款 50,000
贷:其他应付款 50,000
在网上看到了下面这个会计分录,感觉不对,想让大家给看看。
本月委托某外贸公司代理出口货物,取得出口发票,(到岸价格)计65万元,外贸公司垫付了海运费4.5万元,保险费0.5万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帐款 600,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 出口销售 650,000
产品销售收入— 出口销售 50,000
借:应收帐款 50,000
贷:其他应付款 50,000
外贸公司代垫的海运费和保险费按规定是要冲减销售收入的.
借:应收账款 650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出口销售收入650000
收到海运费,保险费单据的时候
借:产品销售收入--出口销售收入50000
贷应收账款 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