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铺续租的问题
答案:2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4 02:11
- 提问者网友:情歌越听越心酸
- 2021-02-13 12:52
2007年1月,我们在淮安市乐园步行街承租了一间商铺,这些商铺已出售给私人房东,但是大部分房东与乐园步行街管理部门签订了3年合同,把商铺的出租权交给乐园来管理,到2008年4月底结束。我们的商铺是从上一家商户手里转让来的,当时花了3万多的转让费,并在乐园管理处办理交接事宜。在今年2月,我们联系房东想续租,房东表示,不会与乐园签合同,想自己来管理。有一家之隔的另一家商户也要出3万多元给房东,让房东打掉墙,经过考虑,房东说下一年不跟我们签,准备打墙跟隔壁那家签。现在我想问,我们是否有权向房东和下一年的承租户来赔偿我们转让的损失?而且在同等条件(房租)可以享有租房优先权?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话散在刀尖上
- 2021-02-13 13:38
租房合同到期,房东有权不再续租,你无权要求赔偿,亦无租房优先权之说。至于你当初交由另一家商户的转让费应根据你与其转让合同的约定向其主张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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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孤老序
- 2021-02-13 15:09
第一 甲方将其与丙方的合同告知乙方是对的 ,但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要想破解,或者丙方给予的租金比乙方高,或者在乙方合同期到之后过一段时间甲方再将房租与丙方(这时乙方将不在拥有优先承租权) 丙方书面报给甲方的价钱是要报给乙方的 而且只要比乙方的价钱高 优先承租权也会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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