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一个月)因公司经营不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补偿金吗?如果有,是多少?提前通知吗
答案:4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8 04:18
- 提问者网友:留有余香
- 2021-02-07 18:22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一个月)因公司经营不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补偿金吗?如果有,是多少?提前通知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零点过十分
- 2021-02-07 19:13
需要
根据新劳动法,只要劳动者在公司上班,就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试用期依然属于合同期内,需支付补偿
具体满一个月支付一个月工资
未满一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祝您一生平安,财源滚滚
根据新劳动法,只要劳动者在公司上班,就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试用期依然属于合同期内,需支付补偿
具体满一个月支付一个月工资
未满一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祝您一生平安,财源滚滚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拾荒鲤
- 2021-02-07 22:13
需要,根据新劳动法,只要劳动者在你公司上班,就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试用期依然属于合同期内,需支付补偿
。具体满一个月支付一个月工资,未满一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 2楼网友:行路难
- 2021-02-07 20:33
试用期内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未必全都需要经济补偿金,因为在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七种情况中,并不包括《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也就是说,试用期因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不能得到经济补偿的。
- 3楼网友:你哪知我潦倒为你
- 2021-02-07 20:19
不知道前面这些人回答的依据都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企业破产重整)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用人单位破产、吊销执照)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一条中也没有规定需要支付补偿金。
所以试用期辞退,提出补偿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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